人选《广告时代》(AdvertisingAge)1999年评出的美国世纪广告100人龙虎榜的标准是什么呢?答案很简单——影响力!是否是广告界人士并不重要,评判的唯一标准是他/她是否改变了广告的历史。接下来的工作就稍微简单了,威廉·伯恩巴克以压倒性的多数优势荣登榜首,他的艺术尺度今天仍然被众多广告公司奉为圭臬。小马里恩·哈珀创造性的广告公司网络系统使他位居第二。李奥-贝纳凭借标志性的万宝路广告稳居第三。 这样的排名并非没有争议。譬如,有人可能会对小马里恩·哈珀位于大卫·奥格威之前而争论不休,但对于两者能够位列前十,都毫无意见。 由于我们定下“影响力”的评判标准,这就为其他一些更为争议性人物的入选埋下了伏笔。这样的人物有:阿尔·阿切恩鲍姆,他提倡的按照顾客赢利的模式抽取佣金的办法战胜传统的15%佣金制;罗伯特·雅各比,他出售特德·贝茨公司并从中获利超过1.1亿美元的股票时,重新塑造了整个广告市场的主流文化,等等。我们认为,他们即便不是广告英雄,也足以因其显而易见的影响力而位居其中。 还有一些意想不到的人物位列其中,如理查德·洛德,他为捍卫公司的独立性而不惜与WPP集团相抗衡,等等。虽然评选的人物集中在广告界,但其中也不乏市场营销者、媒介人士,甚至跟广告貌似不大沾边的人,如迈克尔·乔丹、迈克尔-奥维茨等。 约翰·沃纳梅克因其雇佣广告界第一位全职文案撰稿人而跻身前六。同样入选的苹果电脑创立者史蒂夫·乔布斯与骨灰级创意总监李·克劳的亲密合作产生了令人惊奇的杰作。而鲁珀特·默多克、史蒂芬·凯斯等为广告在新千年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媒介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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