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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申报实训(第4版)(普通高等学校应用型教材·会计)
纳税申报实训(第4版)(普通高等学校应用型教材·会计)
王红 卿玲丽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0303260
原价: ¥34.00
销售价:¥8.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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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经济管理类
作者 王红 卿玲丽
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图书简介

本次再版,在保持教材兼顾手工和电子申报双重实训需要等优势外,根据新税收法规制度,对相关章节进行了较大幅度修改调整,主要修改调整内容如下:  (1)由于“国地税统一”及“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推行,税务登记及发票领购流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第2章“税务登记及发票领购流程操作实训”按新流程进行了修改。  (2)第3章在上一版基础上进行了大幅修改,将原来的“流转税纳税申报模拟实训”改为“流转税及附加税费纳税申报模拟实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1]14号)的要求,自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本次教材改版对第3章内容进行了重新编排,将原来“其他税种”中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相关内容放入本章,并将所有的纳税申报表替换为新的表格,使教材与现实实践紧密契合。  (3)第4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部分表单进行了修订。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1]14号)的要求,自2021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新增税源或税源变化时,需先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第5章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同步修订。  改版后的《纳税申报实训》教材体现了新的税收法规制度,但随着国家治理能力的进一步提升以及信息技术的进一步发展,税收征管将持续进行规范性、便捷性、精准性变革,作为一本实训教材,决定了我们将时刻追随税制改革的步伐,适时调整更新教材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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