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澳美两国司法审查原告资格法律制度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理论上,可以填补我国行政法学研究的某些空白;实践上,探讨这一问题,可以了解澳美两国关于司法审查原告资格的立法和司法做法,对我国完善立法、通过司法判例推进起诉资格法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启示。本书共六章:靠前章,法律渊源比较;第二章,起诉资格案例揭示的演变原则;第三章,原告必须具有某种利益;第四章,利益必须受到损害;第五章,利益损害是由被诉公权行为引起的;第六章,申请救济必须能对损害有某种矫正。本书给我们通过司法治理社会提供有益的启发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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