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台湾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忠五先生的第一本法学论著。本书从民事责任法保护客体出发,论证契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在权利或利益的保护问题上,是否具有区别性的正当性的问题。本书论述的问题是财产法的基本问题。 本书作者为台湾民法学界的新生代的代表人物,也是王泽鉴先生所器重的得意门生。他的相关论著,近年来在大陆民法学界引起关注,逐渐产生一定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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