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专论》在内容编排上参考了传统的担保法教材的结构,但在体例结构和内容上作了大胆创新:一是根据人保与物保的划分,分别对两者进行了讨论,尤其是在人保部分增加了我国实务中常用的承诺函或安慰函制度;二是在担保法的基础原理部分对担保法的立法模式、担保与非典型担保的关系、担保与民间借贷、担保与金融创新进行了宏观但不失细致的讨论;三是将物的担保分为不动产抵押、动产抵押、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进行分章论述,将动产抵押在一般抵押之外进行独立论述,并探讨了统一的动产担保立法体系的构建和统一的动产担保登记系统的建设问题。 此外,《担保法专论》亦就我国实践中使用较多但同时也存在较多问题的应收账款质押和股票质押进行了专门讨论,揭示了担保法律制度和金融市场之间的制度关联。 《担保法专论》的写作参考了国内外的相关研究论文和专著,体现了国内担保法的新研究进展,但也有遗憾:一是未将相关的实务案例进行系统整理,编入《担保法专论》,二是未将独立担保的相关内容纳入讨论,这些唯待《担保法专论》修订时予以系统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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