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的指导下,中国建设银行牵头,各家常委单位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完成了报告的撰写工作,撰写分工情况如下:第一章由建设银行牵头、光大银行配合;第二章由交通银行牵头、招商银行、邮政银行配合;第三章由中国银行牵头、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平安银行配合;第四章由民生银行牵头、中信银行、邮储银行、东亚银行配合;第五章由北京银行负责;第六章由浦发银行牵头、国家开发银行配合;第七章由工商银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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